一、学校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高校,教育部、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全球宜居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江苏省徐州市。现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园,占地4200余亩,学校配有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质量名列全市前茅。
经过117年的努力奋斗,学校现设24个学院,现有教职工3570余人,专任教师2238人,其中教授503人,副教授998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900余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14700余人,留学生850余人,现正朝着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迈进。
学校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10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等3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有9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其中6个全国重点实验室),6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流动站简介
学校自1985年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来,现已建有18个博士后流动站,分别是矿业工程、电气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2025年度全国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中,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得“优秀”等级。
三、招收类型
1.全职博士后(一类),是指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
行健博士后A类(以下简称行A):经学校同意,作为学校后备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行A人员要求教育经历完整、专业基础优秀,学术训练系统规范,具备优秀的科研潜质与教学能力,博士毕业院校近三年内进入高校排名国际主流榜单前200,或同等水平的高校/科研院所,学术成果突出,符合学校准聘副高人才引进条件。
行健博士后B类(以下简称行B):经学校同意,作为学校后备高层次人才与高水平师资培养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行B人员要求教育经历完整、专业基础优良,学术训练系统规范,具备优良的科研潜质与教学能力,符合学校准聘副高人才引进条件。
致远博士后A类(以下简称致A):经学校同意,作为学校后备师资培养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致A人员要求教育经历完整、专业基础良好,学术训练系统规范,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与教学能力,符合学校师资的引进条件。
致远博士后B类(以下简称致B):经学校同意,作为学校后备师资培养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2.全职博士后(二类),外籍及港澳台地区博士后(简称境外博士后),指具有外国国籍或来自港澳台地区,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3.全职博士后(三类),联合培养全职博士后,指我校与联培单位联合培养的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4.在职博士后,主要包括:
经原工作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同意,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我校与联培单位联合培养的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四、进站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6个月内,尚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可暂用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代替)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行A、行B、致A、致B和境外博士后申请首站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入站时未到33周岁生日)。其他类型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入站时未到36周岁生日);
4.近3年,理工类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文管类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已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的论文、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5.本校毕业的博士首站不能申请进入学校同一学科的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原则上不能由攻读博士学位的指导老师担任。国家级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可不受此限制;
6.非首次入站的博士后,前期出站期满考核应为合格等次以上;
7.国家和地方政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相关待遇
1.学校根据博士后类型提供薪酬(税前,包含需博士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中行A每年35万,行B每年30万,致A、致B、境外博士后每年20万,薪酬70%按月发放,20%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部分出站期满考核合格后集中发放;合作导师、流动站和设站单位可另外提供薪酬待遇。学术背景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做博士后的,可另外申请3万元生活补贴。
2.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项目资助的,国家、地方拨付的资助待遇与学校待遇叠加享受。
3.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入站后享受准聘副教授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和住房补贴,获选人员出站经学校聘任后,按照聘任岗位当年规定的人才引才待遇,如存在超越已发放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的差额,按当年规定的人才引才待遇补齐发放。获选人员可以准聘副教授身份开展各项科研工作,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入编序列,出站且留校后,办理入编手续。
4.行A、行B入站后,可以准聘副教授身份开展各项科研工作。
5.在站期间,可以根据有关要求,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青年类),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给博士后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相关基数参照专任教师十级岗位标准执行。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个人薪资中扣缴,需学校承担的部分由学校另行支付。学校为境外博士后另外购买商业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
6.在站期间,可申请使用学校过渡性住房,在子女入托入学、申报各类项目、高水平成果奖励、使用实验设备等方面与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对待。可参加工会组织,享受会员有关福利待遇。
六、全职博士后进站报到流程
具体流程见:/info/1038/2594.htm
七、博士后基金和项目
博士后可以申请的博士后基金、项目:
1.国家资助计划(A\B\C)、江苏省卓博计划(A\B\C);
2.4个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特助、特助联合资助、出版);
3.6个国(境)外交流项目:HW派出、HW引进、学术交流、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中德交流。
基金类别 |
资助人数(约) |
资助额度(约) |
博士后科学基金 |
国家资助计划 |
A档:博新计划500人 B档:1000人 C档:2000人以上 |
A档:64万 B档:36万 C档:24万 |
国家面上资助 |
8000人左右 |
自然科学类:8万社会科学类:5万 |
国家特别资助 |
1200人 |
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
特别资助(联合资助) |
56人 |
18万 |
国家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30部 |
8万 |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 |
A档200 人 B档300人 C档400人 |
A档50万 B档30万 C档20万 |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
HW引进项目 |
3000人 |
生活补助3年90万+安家费3万 |
博士后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
80人 |
每人2万 |
香江学者计划 |
60人 |
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30人 |
42万元澳门元和36万元人民币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25人 |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
|
|
|
八、全职博士后考核及留校标准
博士后的考核评价主要由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出站期满考核等组成。考核中涉及的项目及成果均须是博士后在站期间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作者)所取得的。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或出站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不参加考核者解除协议,予以退站处理。
1.中期考核是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流动站)依据科研计划书和相关协议,对在站时间过半博士后的科研进度、科研成果完成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的培养过程综合评价。中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行A:等次达到优秀和合格的,继续按照行A进行培养;等次为基本合格的,按行B有关标准发放待遇,如出站期满考核达到优秀,则补发行A和行B的待遇差;等次为不合格的,退站处理。
行B:等次达到优秀和合格的,继续按照行B进行培养;等次为基本合格的,按致A有关标准发放待遇,如出站期满考核达到优秀,则补发行B和致A的待遇差;等次为不合格的,退站处理。
致A、致B、境外博士后:等次达到优秀和合格的,继续按照原培养类型进行培养;等次为基本合格的,暂停发放当年度及后续年度的年度绩效,如出站期满考核达到合格,则进行补发;等次为不合格的,退站处理。
其他类型博士后:等次达到优秀和合格的,继续培养;等次为基本合格的,流动站(工作站)以及合作导师需重点关注、重点指导;等次为不合格的,退站处理。
2.出站期满考核是由学校组织的对博士后的综合评价,作为博士后申请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前置条件。期满考核时采取成果积分制(具体成果积分标准见下表)。
成果内容 |
分值 |
项目 奖励 |
资助项目 科研获奖 科研经费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1500/项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1000/项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
600/项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
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任务,且个人独立承担科研经费达150万元以上 |
国家级GF 纵向科研项目(不少于50万元) |
到账纵向GF 科研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
国家级奖有证书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组织奖项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 |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 |
400/项 |
江苏省自然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 |
GF纵向科研项目(不少于30万元) |
横向项目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且到账经费达100万元以上 |
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任务,且任务书中明确研究经费50万元以上 |
文管类学院(流动站)教授委员会认定的重要项目(课题) |
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
600/项 |
博士后引才专项、博士后派出专项 |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 |
400/项 |
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含联合资助 ) |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A档 |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天元项目 |
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300/项 |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 |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B档(2022前未分档卓博) |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铜奖 |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C档 |
200/项 |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 |
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 |
200/项 |
学术 论文 |
Science/Nature/Cell主刊、《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求是》发表的文章、《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1500/篇 |
Science/Nature/Cell 大子刊、Acta Mathematica、 Annals of Mathematics、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lnventionesmathematicae(非开源)、管理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体育科学 |
600/篇 |
ESI热点论文、学院推荐并经学校认定的代表本学科水平的顶级期刊 |
400/篇 |
SCI(JCR1区)、ESI高被引论文或封面论文、学会T1类论文、SSCI(JCR1区)论文 |
300/篇 |
SCI(JCR2区)、SSCI(非JCR1区)、A&HCI、中文EI、学术专著、CSSCI来源期刊、学会T2类论文 |
200/篇 |
SCI(JCR3区、JCR4区)、CSSCI扩展版、EI论文 |
150/篇 |
中文核心论文、学会T3类论文 |
100/篇 |
成果转化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等)累计到校经费200万元以上 |
600/项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等)累计到校经费100万元以上 |
400/项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等)累计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
200/项 |
注:基础研究(基础数学和基础物理)领域论文积分情况由二级单位研究并报学校备案审核后执行。
学校于每季度末组织一次出站期满考核。期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3个等次。
优秀: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文管类学科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且总分≥1500分(出站留校学科为A+学科的,总分需≥2000分)。以一作/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主刊发表论文,直接认定为优秀。
合格:主持1项省部级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或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含联合资助),或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A档,或博士后引进专项,或博士后派出专项,或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或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或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或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且总分≥1000分。
不合格:未达到优秀及合格等次。
以上等次的积分均按相关协议中培养期内成果进行累计。提前参加期满考核的,等次分值要求不变;因故在站时间超过相关协议中培养期的,每增加1年(不满1年按1年算),相应等次分值增加300分。
各二级单位可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期满考核标准,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后实施。
3.博士后期满考核优秀为留校任职基本条件,在符合留校基本条件基础上,各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有申请留校的博士后进行学校专任教师引进基本条件、具备专任教师岗位履职能力等进行综合审核,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各类考核优秀博士后留校可按如下流程开展:
行A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和学校同意,原则上可以准聘副高方式留校,享受相应引进待遇,需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行B、致A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和学校同意,原则上可以常聘讲师或准聘副高方式留校,享受相应引进待遇,申请准聘副高岗位的,需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致B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同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以择优留校,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境外博士后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和学校同意,原则上可以助理教授方式留校,享受助理教授引进待遇,申请副教授岗位的,需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博士后期满考核合格的,如在其他方面业绩特别突出,可以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和程序申请相关岗位。
4.行A、行B、致A、致B在站满1年后,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工作的学术评价,不受学校评审指标限制。通过专任教师或科学研究七级基础岗位学术水平评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经拟聘单位和学校同意,办理完出站手续后可按常规聘任序列聘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岗位,留校工作,享受准聘副教授(准聘副研究员)的人才引进待遇,视同副教授(副研究员)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待补齐相关条件(参与评价时未具备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副高岗位要求的条件等)后直接下发聘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的文件,聘任时间与新聘工作同批次人员聘任日期一致,聘任工资待遇等从聘任文件下发之日起享受;未确定留校聘用的,学校出具学术水平评价证明。
九、各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矿业工程学院 |
黄艳利 院长 |
电话:0516-83590502 邮箱:huangyanli@cumt.edu.cn |
2 |
安全工程学院 |
翟 成 院长 |
电话:0516-83590591 邮箱:greatzc@cumt.edu.cn |
3 |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李树忱 院长 |
电话:0516-83590609 邮箱: scli@cumt.edu.cn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周公博 院长 |
电话:0516-83590758 邮箱:gbzhou@cumt.edu.cn |
5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王雪松 院长 |
电话:0516-83590898 邮箱:wangxuesongcumt@163.com |
6 |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
申 建 院长 |
电话:0516-83591002 邮箱:jianshen@cumt.edu.cn |
7 |
化工学院 |
张海军 院长 |
电话:15996994419 邮箱:zhjcumt@163.com |
8 |
环境与测绘学院 |
郑南山 院长 |
电话:0516-83591301 邮箱:znshcumt@163.com |
9 |
电气工程学院 |
原熙博 院长 |
电话:0516-83599901 邮箱:yuanxibo@cumt.edu.cn |
10 |
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仲晓星 院长 |
电话:0516-83591677 邮箱:zhxxcumt@163.com |
11 |
材料与物理学院 |
冯培忠 院长 |
电话:0516-83591877 邮箱:pzfeng@cumt.edu.cn |
12 |
数学学院 |
范胜君 院长 |
电话:0516-83591501 邮箱:shengjunfan@cumt.edu.cn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孙彦景 院长 |
电话:0516-83591702 邮箱:yjsun@cumt.edu.cn |
14 |
经济管理学院 |
丁志华 院长 |
电话:0516-83591188 邮箱:dingzhihua@cumt.edu.cn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王义保 院长 |
电话:0516-83591496 邮箱:kdwyb@163.com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阎国华 院长 |
电话:0516-83591401 邮箱:guohuayan@163.com |
17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祖大庆 院长 |
电话:0516-83591609 邮箱:dqzu@cumt.edu.cn |
18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李翔宇 院长 |
电话:13501284343 邮箱:6788@cumt.edu.cn |
19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邱雪玫 院长 |
电话:0516-83591916 邮箱:qiuxm0205@126.com |
20 |
体育学院 |
翟 丰 院长 |
电话:0516-83591828 邮箱:zhaifeng123@126.com |
21 |
中国矿业大学深地工程智能建造与健康运维全国重点实验室 |
浦海 副主任(主持工作) |
电话:0516-83995398 邮箱:haipu@cumt.edu.cn |
22 |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精细勘探与智能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 |
黄炳香 主任 |
电话:13585398762 邮箱:huangbingxiang@cumt.edu.cn |
23 |
中国矿业大学煤矿灾害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王和堂 主任 |
电话:15150013592 邮箱:wanghetang@cumt.edu.cn |
24 |
中国矿业大学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
朱真才 主任 |
电话:13905204358 邮箱:zhuzhencai@vip.163.com |
25 |
中国矿业大学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桂夏辉 主任 |
电话:0516-83590208 邮箱:guixiahui1985@163.com |
26 |
矿山互联网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
查振高 副主任 |
电话:13852107887 邮箱:zhazg@cumt.edu.cn |
27 |
碳中和研究院、江苏省煤基温室气体减排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
曹景沛 院长、 主任 |
电话:0516-83995969 邮箱:caojingpei@cumt.edu.cn |
28 |
人工智能研究院 |
孙彦景 院长 |
电话:0516-83886609 邮箱:yjsun@cumt.edu.cn |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苗老师、杜老师;
电话:0516-83591076、0516-83590280;
邮箱:kdbsh@cumt.edu.cn
拟入站博士后政策咨询QQ群 :923558537。